论点精粹|张文喜|教学的视角:施特劳斯和罗尔斯政治哲学教育和知识传递比较研究——基于马克思的批判
日期:2026-06-02
教学的视角:施特劳斯和
罗尔斯政治哲学教育
和知识传递比较研究
——基于马克思的批判
张文喜 琉璃神社 教授
关键词:施特劳斯;罗尔斯;马克思;政治哲学;教学
摘 要:政治哲学教学和知识组织问题有其特殊而又重要的意义。对该学科教育系统的任一功能分析不能脱离价值关系和阶级结构而被独立定义。然而,列奥·施特劳斯和约翰·罗尔斯设想从一种以合理化和民主化程度等为指标的知识传递中领会该学科教育功能的特殊性,他们力图将该学科的历史化约为一种普遍的抽象图解。罗尔斯在考察知识成为重要的政治问题意识中,以避免一套关于人的本性、政治本性和终极实在的理想学说为要务,以公共理性为立足点,企图免除对不同阶级与一个人的平等正义感的不同关系的知识学分析。相较于接受相互性标准指导的罗尔斯,施特劳斯却钟情于发现现代社会的最终价值,或者在它的文化最激进理性主义、最多元的特点中,推崇只是作为一种历史形式的所谓的自由教育的作用。从马克思对阶级关系结构的再生产及合法性出发,政治哲学教育最不能掩盖的作用之一,就是它使占统治地位的阶级的合法知识升值。现在,随着中国式现代化教育地位的提高,该学科的教育应当力图坚决地把中国自主知识创新与政治哲学实践结合起来。
一、政治哲学教育的困难难以抽象断定
从高等教育规律看,一个新学科的产生、发展,有若干个必要的要素。比如,成立学会,发行期刊,课程组织,学科领域的自觉意识,等等。尤其重要的是,课程组织。它涉及知识创造的另一个方面,即传递方面,也就是教学方面。在政治哲学学科建立过程中,政治哲学课程组织是政治哲学学科具体领域的微观呈现。政治哲学的课程组织应反映政治哲学学科的专门知识特征(与它的阶级属性有关的特性,如精神气质等)。
从西方哲学史上看,政治哲学学科的专门知识特征是“有关最崇高事物最细微的知识”与“有关琐碎事物最确定的知识”处于一种张力关系之中。一端为意见,另一端为真理。对施特劳斯来说,对这两种知识的处理、重新安排以及更新版本,就是对何为人类最佳社会秩序的恰切质询。要想说明政治哲学学科对这两种知识的区别的重视,需要理解对知识的隐微与显白之间的差异立场。在政治哲学的教育体制的结构和知识方面,马克思必然反对施特劳斯的观点。后者以现代自由民主制的危机以及无知的知识为讨论起点,只看到等级知识。
一般说来,施特劳斯和罗尔斯对政治哲学这个学科的专门知识特征的论述拟制在真理范畴下。施特劳斯貌似站在古典古代的立场,将有关政治的基本原则建构为绝对的,以此超出有关政治基本原则的意见。而罗尔斯的正义论是基于所谓真理即公共理性理念当中契合情理的理念。在促成这些政治哲学家知识的生产即教学研究方面的成果得到承认,知识的传递是关键一环。他们的教学以及著述对于我们来说无疑具有宣教的意义:谁来教育教师?谁够资格进行传递?如何传递?向谁传递?采用什么方式传递?大学里的政治哲学和教育以及课程组织是由一整套对这些问题的严谨回答构成的。
二、有关施特劳斯与罗尔斯政治哲学理念和课程组织的特点比较
施特劳斯的课程,是一种有关政治事务本性的探讨。政治哲学课程是与人性、宇宙论探讨联系在一起。施特劳斯的政治哲学关注文人传统和社会保存。他在古典政治哲学与现代政治哲学之间构想出知识断裂的情形。在他开设的课程里,所谓古典政治哲学课程与现代政治哲学课程的对比是个重要的方面。这跟罗尔斯形成有趣的对比:罗尔斯是以尽力避免一套关于人的本性、政治本性和终极实在的学说为要务的。罗尔斯认为,政治事务的讨论要有公共理性的立足点。即使没有宗教或形而上学的理由,我们凭借公共理性原则对政治事务的讨论也可能成立。
施特劳斯开设的课程很多。开设课程的意图是强调学习哲学史的必要性。他提出理论和实践,尤其是政治哲学和政治行动的关系问题,亦即“审慎的政治行动”概念。他认为,培养学生一种“清明和温良的常识政治”,而非让哲学“走火入魔”式的实践智慧很重要。他将表达政治科学的体裁归于学术论文。政治哲学是以符合逻辑形式作为表达的基本要求。政治哲学不应用显白写作,而应该用隐微写作手法传递智慧。
罗尔斯在哈佛开设的课程绝大部分以讲座形式进行。与施特劳斯相较,知识组织的发展方向实际上面向迫切关注当下的人。《政治哲学史讲义》展示了罗尔斯是如何理解社会契约论历史传统的。在罗尔斯的课程组织中有专题化,注重哲学史,乃至所谓的罗尔斯化的倾向。讲义也表明罗尔斯是如何处理自己的思想与洛克、卢梭等人的思想的关系。罗尔斯希望以这些哲学家为榜样,了解他们处理问题的方式。接近政治哲学真实历史变化,是罗尔斯教学与科研的主要目标。按罗尔斯的教学体会来说,他的课程是可以算纳入政治和社会哲学学科。与此同时,同时代的人的思想渗透进他的课程中,并对马克思的学术贡献给予相当高的评价。罗尔斯强调作为公平的正义理想应当运用于社会基本结构。考虑的正义原则与相当不同的制度相容的情形,他不会觉得他的正义原则在马克思所说的共产主义社会会变成无意义而为之纠结。需要批评的是,罗尔斯是“像书上那样讲话”来理解马克思。
三、施特劳斯和罗尔斯的课程组织的学术任务
施特劳斯通过阅读经典的目的并非着眼于创新,而是在于检视一切时代都为真的政治哲学或真相,悉心聆听柏拉图-亚里士多德的教诲。施特劳斯对现代政治哲学的知识抱持怀疑态度。我们从施特劳斯所讲授课程的知识范围进行回顾,则会发现互相竞争中的知识阐释在许多方面难以顺应知识上的创新。值得注意的是,要求学生必须阅读那些指定的阅读材料,否则课堂的讨论不会有成效;在传递政治哲学知识过程中,课程组织的体裁不限于读亚里士多德《政治学》时那样基于学术论文的形式。诗歌和对话都曾经是政治哲学的课程组织之内的文体。承认像《波斯人信札》这样的“观念小说”可以揭发近代自然权利论之思想危机。施特劳斯意欲在传统与创新之间笔走偏锋。
罗尔斯所承受的知识压力,是要拓展新的知识领域。在罗尔斯看来,道德学习,除了一个人的人生早期训练之外,更正确的教育工作在于晚期的道德发展。罗尔斯倾向于把从霍布斯、洛克和卢梭开始,一直到康德,以及18世纪英国的其他思想家,如莎夫茨伯利和哈奇森都视为现代政治哲学家。他遵循现代历史学家柯林武德的教导,认为“政治哲学的历史不是对同一问题提出不同答案的历史,而是对不同问题提出不同答案的历史,或者说,政治哲学的历史是“一个或多或少一直在发生着变化的问题的历史,其答案随着问题的变化而变化”。持精英式人文教育观的施特劳斯运用古代典籍传授他的传统政治哲学的理想主义是得心应手的。相反,罗尔斯关注一个理性的多元主义社会条件中所有人都能够接受的政治基本原则,也就是关注公共理性。与公共理性相配合的是,人们“为了自己的利益而欲求一个他们在其中作为自由且平等的人能够同其余人按照所有人能够接受的条件而进行合作的社会世界”。关键也是在“以人们广泛接受的或公民一般上可获得的朴素真理为依据。否则,这种政治上的观念将不能够提供一个公共的论证基础”。其实就是鼓励师生进入不同的心智领域。拒绝承认学校教育系统能产生一种直接的,即产生一种未经证明合理正当的道德学习系统的作用。在罗尔斯看来,道德学习只能以困难的形式出现。在西方,学者们慢慢就认识到,是一门可以促进教学关系不断随现实变化转型并以学术方式进行教学的科学。
四、政治哲学与教育之间的亲缘关系
古典政治哲学有时被认为是指处理“自由教育”和未来公民立法的关系。施特劳斯重返古典政治哲学之路,是与“自由教育”理念相关。施特劳斯所谓“最高形式的教育”是与其主张的要处理完整的人是完全自相矛盾的。学校知识生产模式的特殊矛盾在于,假如在征得学习共同体成员同意的情况下,排除某一部分成员,那么它恰恰促进了阶级鸿沟的再生产。当施特劳斯说“富有而出生高贵的人必然是少数,大多数人都是贫寒低微的”,尤其因为“苏格拉底生活在赤贫当中”,“却拥有天然美好的灵魂”时,就暴露了他的这种观点是从他所接受的新保守主义立场出发来决定什么是“自由教育”的一般精神。就施特劳斯而言,现代政治哲学危机的最内在的和最有力的根由似乎就在多元主义。只有在与其他著作有别的最伟大的著作中,才会总是出现与人的自由的本质性关联,所以这就是为何最伟大的著作对知识活动的影响,除了政治的影响之外,也有对道德教育上的完美品格塑造的影响。施特劳斯对学生的授课方式其实是一种深入真理之海底采集珍珠的“挖掘”,而非“浅出”,以致他竟把研读经典说成是能窥见伟大心灵的事情,说成是哲人、绅士的生活方式。
施特劳斯的教育观念是排斥“民主”、反对伯林意义上的积极“自由”。因此,其教育概念处于古希腊特有的前设之下,即恰恰是人类身上的一种特性,使民主教育制度攻击我们自身,而这前设同样是西方形而上学的前提。在施特劳斯“魔眼”下,罗尔斯的正义概念必然立刻变得不可理解和没有保障。依照罗尔斯对原初状态和无知之幕假设的基本立场,由于人性是“未”“规定的”,因而与道德教育毫无关系,但罗尔斯自己认识到,功利主义式的正义观是不可倚重而动摇不定的。由此可见,社会等级以及与其相应的自然等级必然被瓦解了。罗尔斯坚信所谓的自由教育只是包含了“使一个人欣赏他的社会的文化,介入社会的事务,从而以这种方式提供给每一个人以一种对自我价值的确信”。由此罗尔斯认为,用以证明一个人高贵的所谓的自然权利也会受到质疑。尤其是他拥有天赋优势只是为了“帮助较不利者得益”,他并不能因为天赋而说“他的较高天赋是他应得的”,恰恰相反,他的天赋优势只是被社会结构如此这般安排即通过再分配“来为最不幸者谋利”。罗尔斯的体悟,终止了作为说明这个社会联合概念同每一个人的差别和个性价值的解释循环。在体悟的时刻,罗尔斯自忖,他已经找到一条深奥、共情、正义、满愿,有如一支管弦乐队的共同演奏“实现了所有的人的能力”一般的社会联合道路。当然,罗尔斯认为教法不易,在这个被马克思称为帝国主义和“吸血的”资本所驱动的西方社会,即使只是教导仁爱、同情、利他等基本原则都非常困难了,更不要说人类之爱的究竟实相。
五、当下讨论的政治哲学教育理论的定位和趋势
首先,研读经典著作问题引起了上一个世纪重要的政治哲学家和文化理论家的重视。因此,对政治哲学根本宗旨和课程组织的正面肯定,还存在于对什么是经典、怎样学习经典的重新阐释。施特劳斯身上体现了教授西方若干高级文化的学术权威的努力。经典文本的研读也成了承载价值观训练未来的公民的问题。对于施特劳斯而言,政治哲学并非相互平等的意识形态之争,而是特指那些高尚、深奥、品德培养和价值判断的正确政治教导,远非某些文化或教养可及。为什么政治哲学就应该继续研习伟大经典?这是个客观而严肃的问题。
施特劳斯学派在教学方面的重要性,在于他们的“功夫”是“一种解释学方法、细读古典著作的技艺,要求现代的热爱哲学的人悉心识读古典文本字里行间中的微言”。与施特劳斯对古代文化观念和学问的兴趣相比,罗尔斯更强调当前的文化观念和民主教育的拥趸。当社会出身低、教育资本低的学生占比增加时,毋宁说,罗尔斯的正义论是根据这种假设的理想社会原则给出的。他所研习的“每一位思想家都对支持民主思想之学说的发展作出了贡献;而且,这些思想家包括马克思”。罗尔斯对每一位思想家的政治世界观和政治哲学现状之间的关系进行了一系列讲座,旨在倡导理性批判和自主的理智这一目标之下,确定哪些可算正当的知识,哪些不是,从而使得政治哲学在知识政治学中占有一席之地。它的重要性对他身处的年代理解这门学科来说是不言而喻的。
其次,政治哲学学科建立的目的是培养学问和造福社会,但在有关这个目的的知识之表达、定位、分类、掌握等过程中,每件事看起来都不太利于政治哲学教育目标的发展。因为政治哲学在如下意义上就是哲学,这种哲学是对万物本性的知识探究。它不是“一门历史学科”。施特劳斯打算回到古典政治哲学来提供解决方案。从施特劳斯的政治哲学教育观念中,人们已经看到,在古典政治哲学和现代政治哲学之间,有一种天然的沟壑。以致施特劳斯讥讽说“根据当前社会科学中流行的看法,一个人要不是住在疯人院里,就是有文化的人”。所以,与罗尔斯倡导公平正义和重叠共识不同,施特劳斯强调,教学的意义和关于正义的“意见”不同的关于正义的“真理”。在这里,政治哲学是一种哲学并为哲人而存在。施特劳斯属意的这些哲人“辛勤投入工作就是为了给政治知识一个能够在教室里传授的教诲形式”。
我们看到罗尔斯所处时代,存在主义之类的哲学对自由个体的重新肯定而逐渐使伦理学消隐。时代把伦理学束缚在一种形式严密性、确定性的真理彀中。罗尔斯认为,单单在逻辑上和定义上建立一种实质正义论是不可能的。因为对道德的分析和正义的演绎,其基础太薄弱了。不管怎样理解,罗尔斯刻意排除了诉诸类似于施特劳斯所说的“第一哲学”进行正义论论证。因此比如,证明“原初状态”中个人知道何为他们的善品、利益或“好”,只能依赖于“‘好’的观念的歧义性,把这种歧义性看作社会的一个正常条件而不允许横加干涉,不允许以公共利益之名去损害”。这就意味着公共讨论是不可避免的。对于罗尔斯来说,最好的教学法是持不同政治价值立场的人之间对话,是“引入他们的整全性的宗教或世俗学说,以便他们能够彼此解释他们的观点如何是确实支持那些基本的政治价值的”。而所谓“公共理性理念”、“反思平衡”乃是达成学者们的共同意见。
正是这一意义上的知识传递层面上的区分,罗尔斯的正义规则是由相当纯粹或中立的一个学者,即理想中的政治哲学教师提出的。根据这些分析,我们可以更清楚地理解罗尔斯与施特劳斯之间政治价值差异的确切含义,这些差异最终可以根据已经分化了的社会实在知识来加以确定。与施特劳斯所洞见的相近,如同今天发生剧烈的断裂情形,罗尔斯预见到以“理”之权威出现的教师并不能比一种互联网的存储和传递知识更有能力。因为“理”只是知识之网的经纬之一。因此,一方面,只要有关政治哲学的知识还只是把“理”包含在逻各斯(所谓变化的尺度)的形式中,它就缺乏明确的理性控制。“缺少某种统一有关正义与非正义意见的标准”,因而“怀疑和不满腐蚀着礼仪的纽带,猜忌和敌意诱使人们以一种他们本来要避免的方式行动”。在此,教师的功能发挥唯在于通过说服增信释疑,它将导致“理”被转变成为批判的武器;而另一方面,政治哲学的知识模式必须承认所谓交互主体性的秩序知识,旨在通向人全面生存发展的领域。这正是教学中可以理解之领域的概念。
我们必须确认,我们受到的是中国人的教育,而非美国人的教育。更重要的是,我们受到的又是一个马克思主义深明阶级大义及其强调表现社会联合特征之学校环境的教育,不是一个在西方学校培养的精英所受到的教育。说到底,随着中国式现代化教育地位的提高,我们越来越能合法地讲授本制度的合法的政治哲学教育语言,我们应当努力讲授一门合乎实践的中国自主知识的政治哲学课。
转载自:人大教学与研究公众号
